养
养老金测算
省级化 · 2026
按参保地全口径社平工资 · 2025 渐进式延迟退休 · 国发〔2005〕38 号计发月数
测算参数
人员类别(按渐进式延迟退休新政确定法定退休年龄)
男职工(原 60 周岁 → 63 周岁)
女职工 · 管理技术岗(原 55 周岁 → 58 周岁)
女职工 · 生产操作岗(原 50 周岁 → 55 周岁)
自定义(不使用新政自动判定)
出生年月
年
月
用于按《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推算您的法定退休年龄;切换类别或出生年月将自动回填下方退休年龄。
参保地区(自动填充社平工资)
退休上年度全省/市社平工资(元/月)
元
切换地区自动带入;可手动修正。缴费基数下限
· 上限
现在年龄
岁
预计退休年龄
岁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到退休时)
年
其中:视同缴费年限(1996 年前未建个人账户)
年
用于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若无"中人"经历请填 0。过渡系数按全国多数地区口径取 1.3%(各地 1.0%~1.4%)。视同缴费年限仅可能发生在已往期间,故不超过「累计缴费年限 − 距退休年数」。
平均缴费指数(0.6 ~ 3)
倍
本人历年缴费工资 ÷ 当年社平工资 的平均值。1 = 按社平缴纳。
个人账户现有储存额
元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年)
%
2025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公布;2024 年度为 2.62%)。2026 年度尚未公布,暂沿用 2025 年度值,可手动调整。
缴费工资年增长率(测算未来缴费)
%
长期通货膨胀率(折算目标生活水平)
%
期望退休后每月生活水平(按当前物价)
元
按当前物价水平填写,测算时按通胀率折算至退休当年名义值后再与养老金比较。
测算养老金
重置
测算结果
填写左侧参数后点击「测算养老金」
预计每月养老金(退休当年)
—
养老金替代率
—
基础养老金
0%
个人账户养老金
0%
过渡性养老金
0%
基础养老金(统筹)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个人账户退休时总额
—
计发月数(按退休年龄)
—
退休前月工资(社平×指数)
—
退休当年目标生活水平
—
养老金折算当前购买力
—
数据依据与测算口径(更新于 2026-10-15):
社平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取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公布的
2026 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告之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北京 36348/7270、上海 37731/7546、山西 21219/4244、广东 27603/5521、四川 23493/4699、山东 22863/4573、安徽 21772/4354、辽宁 22665/4533、河北 20382/4076、湖南 20529/4106、福建 22893/4579、西藏 35862/7172.4、深圳 27549/4775),各地执行起始月份(1 月或 7 月)不一,以当地通告为准。
计发办法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累计缴费年限 × 1%;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40 周岁 233 个月 ~ 70 周岁 56 个月);过渡性养老金 =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1.3%)。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25 年度为
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公布;2024 年度 2.62%)。未来缴费按增长型年金终值计息。
退休年龄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09-13 通过,2025-01-01 起施行)及《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本测算为基于上述参数的精算近似,实际养老金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