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测算 省级化 · 2026
按参保地全口径社平工资 · 2025 渐进式延迟退休 · 国发〔2005〕38 号计发月数

测算参数

年
月
用于按《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推算您的法定退休年龄;切换类别或出生年月将自动回填下方退休年龄。
元
切换地区自动带入;可手动修正。缴费基数下限 · 上限
岁
岁
年
年
用于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若无"中人"经历请填 0。过渡系数按全国多数地区口径取 1.3%(各地 1.0%~1.4%)。视同缴费年限仅可能发生在已往期间,故不超过「累计缴费年限 − 距退休年数」。
倍
本人历年缴费工资 ÷ 当年社平工资 的平均值。1 = 按社平缴纳。
元
%
2025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公布;2024 年度为 2.62%)。2026 年度尚未公布,暂沿用 2025 年度值,可手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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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按当前物价水平填写,测算时按通胀率折算至退休当年名义值后再与养老金比较。

测算结果

填写左侧参数后点击「测算养老金」
数据依据与测算口径(更新于 2026-10-15):社平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取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公布的 2026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告之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北京 36348/7270、上海 37731/7546、山西 21219/4244、广东 27603/5521、四川 23493/4699、山东 22863/4573、安徽 21772/4354、辽宁 22665/4533、河北 20382/4076、湖南 20529/4106、福建 22893/4579、西藏 35862/7172.4、深圳 27549/4775),各地执行起始月份(1 月或 7 月)不一,以当地通告为准。
计发办法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累计缴费年限 × 1%;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40 周岁 233 个月 ~ 70 周岁 56 个月);过渡性养老金 =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1.3%)。
个人账户记账利率:2025 年度为 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公布;2024 年度 2.62%)。未来缴费按增长型年金终值计息。
退休年龄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09-13 通过,2025-01-01 起施行)及《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
本测算为基于上述参数的精算近似,实际养老金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结果为准。